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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新规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26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新规旨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作为专业技术支撑机构,充分发挥在检验检测领域的研究专长与标准研制优势,深度参与了《补充要求(2025年)》的编制工作,为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坚实支撑。

  新规对监测机构的人员、设备、数据管理、检验检测能力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明确,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从业经验,并要求使用具备防篡改功能的专用仪器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从源头和技术上保障数据质量。

  根据实施安排,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首次申请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资质认定的机构须全面符合新规要求。已取得资质的机构,在原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可继续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申请扩项、变更时,扩项、变更部分应满足《补充要求(2025年)》的相应规定;原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复查换证时应满足《补充要求(2025年)》的全部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