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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信息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20

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并于2023年6月1日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遵循减少自由裁量、理清责任边界、贴合实际需要、统一评审尺度的修订原则,从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考核细则等环节入手。突出强调法律地位、检测能力、结果追溯等刚性要求。降低了原则性条款的比例,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强调以客观事实及符合性证据为依据。

《评审准则》全文四章共二十一条,其中:第一章总则(共6条),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共7条),第三章评审方式与程序(共6条),第四章附则(共2条),明确资质认定评审分为一般程序和告知承诺程序以及一般程序的技术评审方式,规范定义,增加附件1-4的配套文件。

《评审准则》主要用于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活动。